来源:齐鲁网
2017-09-12 16:38:09
齐鲁网济南9月12日讯(记者 刘宝 刘明鑫 )近日,十多位消费者代表集体来到济南东亚家居商场进行消费维权。
东亚家居定制门窗,店铺却突然撤柜老板“跑路”
“ 我损失了3万”一位消费者在济南东亚家具门前激动得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济南的30多位消费者陆续在济南东亚家居商城的冠跃门业店订购了装修用的定制门窗,并缴纳了全款,额度从数千到数万年不等。然而等到该发货时他们却意外发现,这家店铺的老板突然撤柜,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前来维权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已经付款的定制门窗也始终没有发货,这让大批正在紧张装修的消费者钱货两空,装修进程也大大延迟。根据粗略统计,这次事件涉及的货款总额超过四十万。
除了消费者,之前与这家店铺合作的门窗厂家,在这次事件中也同样是损失惨重。一位工厂厂主告诉记者,冠跃门业的老板向他们赊账订购的价值三万元的门窗都已经做好,由于尺寸都是定做,很难再卖给他人。”不仅是钱的问题啊,这太可恨了,太耽误事儿了,我整个都是重新定做的。“
跟随消费者来到冠跃门业原址看到,如今,这家店铺的原位置已经转租给其他商户。商场也表示,他们目前也无法联系到店主,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 商家撤柜,消费者投诉损失该找谁来赔偿呢?在这个问题上,消费者和商场的管理方发生了强烈的争执。
消费者认为,当时他们在购买门窗时,都已经全额付款,并拿到了东亚家居商场的正式合同,所以出现这次意外应该由东亚家居负责赔偿。
对此东亚家居的负责人解释称,虽然作为监管方,他们负有监督责任,但由于消费者没有通过正常的付款程序,合同加盖的只是店主的印章而非商场印章,因此属于私下交易,商场对此并不知情,所以在责任没有经过法律判定之前,无法进行提前赔付。
消费者告诉记者,在他们购买家具的过程中,并没有看到东亚家居内部有“禁止直接向店主转账”的相关提示,而且店主出具的都是东亚家居商场的正式合同,因此他们没有能力辨别店主向他们收钱的行为是否违规,商场作为管理者应该对此负责。
律师说法:商场未履行好监管责任所致 应当负相应责任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斌表示,消费者到商城购买商品,是基于对商场本身品牌的信任,租赁柜台或场地进行经营的商户是在商场统一管理的模式下进行的,无论是对外宣传,还是签订合同,收款,开具发票售后服务等,都是以商场的名义,而租赁商户违反商场的内部规定私自收款,给消费者带来了财产损失,是由于商场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有效提示,未履行好监管责任所致,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商场内的租赁柜台或场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租赁商户要求赔偿,在商户租赁期满或中途撤柜后,也可以向商场要求赔偿,商场先行赔偿后,可以向租赁商户进行追偿。
此外,2015年3月4日,《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家具,建材等大型商场,要建立和完善赔付先付制度。
编后:记者了解到,家具交易额度普遍较大,周期也较长,所以家居商城的资金监管职能必不可少。虽然这次的事件尚属个例,但也给咱们商家敲响了警钟,希望家具商城以后严格履行缴费制度,同时向消费者做好消费提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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