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16 11:24:12
齐鲁网12月16日讯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社会联动服务资源推动非警务求助事项分流工作的通知》,对社会联动服务单位的职责任务做了明确指示,为困难百姓寻求帮助提供了更清晰的求助方向。
《通知》指出,济南市民政部门负责对接报或人民群众发现送达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向110报警求助并由公安机关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救助;对发现的弃婴,经公安机关确认无法查找其生父母并出具弃婴捡拾证明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安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处置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纠纷。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水务和城乡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和处置供气、供暖、市容环境卫生、供水、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事项或突发事件。
城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受理、处置有关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失物求助、举报投诉以及有关道路、桥梁损毁等抢险抢修、应急服务事项。
卫生计生部门各地120急救中心对接报的伤病患者等救助事项,及时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和转运。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受理、处置涉及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管理、文物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环保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受理、处理涉及环境污染的群众投诉;牵头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处置有关生产、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以及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税务、物价、通信、电力、旅游等部门(单位)负责对12345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群众求助,及时提供救助或服务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未来济南将建立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热线等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机制,优化“接、转、办”等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模式,及时将群众非警务诉求事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置。
《通知》同时规定,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建设政府统一受理、分级分类交办、部门联动处置的社会求助服务联动工作体系。对12345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平台转交的求助服务事项,要第一时间落实和跟踪调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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