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06 22:30:03
3月3日的凌晨0点40分,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执法中队和兴隆办事处执法人员一行4人乘车沿二环南路向东巡查期间,行至二环东路山东大学兴隆校区东南侧,发现有一辆渣土车辆在违规倾倒渣土。执法人员立即向前制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了现场录像和取证措施。
2016年11月1日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第五十一条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第七十二条中也规定,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渣土车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但就是在这样严格的处罚措施面前,依然有渣土车顶风作案,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就将两辆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了严厉查处。
其实对于这两辆渣土车的行踪,执法人员也早就进行了长期侦查。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执法中队的中队长费成东说:“前几天我们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有倾倒的情况,之前晚上出现过倾倒之后,我们白天又把它盖好了,但是到了第二天白天的时候,他又倒上渣土了。经过几次之后,我们办事处领导很重视,所以说办事处联合我们执法中队,加大了平时的巡查力度,特别是晚上的巡查力度。”
后来,执法队员对这一区域展开了重点巡查,后来执法队员从二环南到二环东巡查的时候,正看到一辆渣土车向山东大学东200米的施工工地转弯。执法队员跟上来之后,又发现了一辆正在倾倒的渣土车。于是执法队员当场将两辆渣土车进行了查处。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依法扣除了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同时,根据《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企业,应当在运输前,持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准的材料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通行证。条例第二十一条中也规定,运输建筑垃圾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倾倒。
3月7日下午,兴隆街道办对涉事车主进行约谈。约谈过程中,涉事车主表示,倾倒渣土为司机的个人行为,他在知情后已经对司机进行了开除。
“蓝天保卫战”即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
如此严格的规定之下依然顶风作案,重罚在所难免。2016年12月,《济南市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印发,济南市正式打响了“蓝天保卫战”,放大招出重拳治霾。其中更是对可能产生浮沉危害的建筑垃圾倾倒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从2017年冬天至今,大家都对“济南蓝”印象深刻。而在空气质量显著提升的背后,则是多管齐下,重拳治污。而市中区在应对渣土运输的监管上,也推出了许多新的举措。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渣土科的科长庞艺告诉我们:“渣土治理一直是个顽疾,各个区,包括别的兄弟市也存在这种随便倾倒的情况。但是针对这种情况,市中区在2017年年底引入大平台监控,包括车辆的GPS定位,运行轨迹的查找回放,企业上门服务等方式。让运输企业从自身上认知到,现在违规成本是高昂的。对企业的名誉,声誉,品质,品牌都是有影响的,包括以后的招标都要受到牵扯。”
根据济南市环保局发布的2017年的全年空气质量情况,2017年良好以上天数比2016年增加22天,重污染天数减少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7.7%。而在这场“蓝天保卫战”初步取得成效的时候,更是需要继续严加监管毫不放松。
济南市市中区渣土专项整治组督查科负责人张发灿说:“我们下一步市区两级,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巡查力度,有力的促进济南市建筑渣土规范运输,为济南市的渣土管理工作及蓝天保卫工作作出贡献。”
冬天渐行渐远,相信生活在济南的朋友们。都能够感受得到空气质量的显著提升。而“蓝天保卫战”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只有保持高标准,严查处,才能长久地留住这份“济南蓝”。
闪电新闻记者 莫永瑜,柴明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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