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08 11:11:03
齐鲁网济南3月8日讯 3月7日下午,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款集中兑付现场会,50余名非法集资理财户领回了自己的血汗钱,共计198万余元。
2006年7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董某以山东华孟集团有限公司收取股金的名义,在长清区归德镇董岗村其住宅处悬挂宣传牌,并采取口口相传的形式,以高于银行利息为诱饵,面向本村及周边村庄的村民非法吸收存款,董某将所吸收存款交给华孟集团用于经营活动。
至案发时,董某共向62位村民非法吸收资金500余万元,其中退还本金289万余元,支付利息32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董某退还本金20余万元,华孟集团退回资金130万元,仍有部分资金未归还。最终,区法院认定董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恩 长清台 王飞 王小坤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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