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1 10:28:05
齐鲁网5月11日讯 5月2日上午,一名身穿灰蓝色上衣的男子来到济南市高新交警大队的违处大厅办理违法处理业务,男子自称叫公亮,4月28日下午,由于没有带驾驶证,自己骑的摩托车在经十路舜华南路路口被交警暂扣了,公亮说,这辆摩托车是他哥哥公庆的,他今天带着驾驶证和身份证来处理违法行为。
窗口民警在核对公亮的暂扣凭证和身份证时,发现了问题。暂扣凭证上的被处罚人,名字叫公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982年;而公亮的身份证上却显示的是他是1984年生人。面对民警的质疑,公亮一口认定,4月28日当天,就是自己骑摩托车被处罚的,他还记得当时是他把身份证递给了民警,是民警把自己的名字给写错了。
窗口民警随即表示要调取办案民警黄震的监控录像并向公亮说明了冒名顶替的后果。一听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公亮坚持不住了,点头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哥哥前来处理的。
办案民警的监控录像显示,4月28日下午,在经十路与舜华南路路口,一名身穿蓝色上衣,戴着口罩的男子,因为无法出示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而被交警处罚,男子自称叫公庆,与行驶证的名字一致,当民警要求公庆出示身份证时,公庆说,身份证放在身上容易丢,就没有带。因属于无证驾驶,公庆的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依法暂扣。
公庆和公亮随后被移交到高新大队法制科,在法制科,哥哥公庆说出了实情,自己的驾驶证是B本,但是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由于担心准驾车型不符,B本被强制降级,便想到了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弟弟,原本想让弟弟来替自己接受处罚,没想到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法制科民警张芳表示,下一步将对公庆的准驾车型不符,公亮冒名顶替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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