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5 12:14:10
齐鲁网10月25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了解到,今年10月13日早上8时许,有群众报警:自己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车内物品被盗。接到此报警后,历下警方立刻赶往现场,发现被盗车玻璃完好无损,车后备箱的2瓶五粮液和4盒海参被洗劫一空,涉案价值1万余元。
历下警方经过三天的调查和追踪,确定了犯罪嫌疑人,2018年10月17日14时,历下警方在历城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其单位抓获,其对盗窃车内物品一事供认不讳。
上班路上顺手牵羊
经过民警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7岁,济南市天桥区人)家住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单位在花园路东首。刘某称:自2016年6、7月份以来,其骑自行车利用到单位上早班之际,早上5时到6时,沿途随机拉车门,发现忘记锁车门的汽车,便盗窃车内物品,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被盗物品品种繁多,各种香烟、名酒、茶叶、手表、现金、工具等等;被盗物品存放在刘某家中的储藏室内,被历下警方全部起获。
一开始刘某无意中发现有人不锁车,从车内拿点不起眼的东西,本意是通过盗取少量物品给车主一警告;但是慢慢养成了盗窃的习惯。
刘某的主要作案线路:
1、长途汽车站----东工商河路— 北园大街---联四路—国贸花园—历山路或者北关北路或者历黄路
2、三孔桥—经一路花园路或者明湖天地—洪家楼
请沿线车内丢失过物品及钱财的车主 及时和历下刑警二中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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