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14 10:50:03
齐鲁网3月14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济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18年,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396起,涉案货值金额1027.93万元,罚没款3592.2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济南市食药监部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大市场整治与稽查办案力度,开展“回头看”行动,探索网络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模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实现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的双突破。2018年,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396起,同比增长42.11%;涉案货值金额1027.93万元,同比增长23.43%;罚没款3592.29万元,同比增长24.86%。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2起,移交其他行政机关处理案件22起。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了符合要求案件100%公开。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来访“零”障碍、服务“零”距离、处置“零”延误的“三零”服务为目标,最大限度为市民投诉举报创造便利。2018年全市共接收并处置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各类公众诉求30251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99%以上。
同时,积极在济南市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方面扩大宣传力度,通过局领导带队接听12345热线、在媒体开设专栏、食药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向市民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另一方面重新修订了《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办法》规定,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企业内部人员举报的,按照标准的两倍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这些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全市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济南市实际,适时部署安排了“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酒类产品专项稽查、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稽查、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稽查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均依法予以了严厉惩处。
强化与农业、卫健委等部门间的协作,推进监管、稽查信息互通,积极开展风险排查、联合执法等多项行动;加强与各级公安机关的协作,行刑衔接不断取得新的成绩。2018年为各级公安机关认定涉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150余批次;协助公安部门查理了“王某销售假药案”、“3.2销售假药案”、“张某非法经营彩色隐形眼镜案”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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