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14 17:06:03
齐鲁网3月14日讯 从3月14日上午开始,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执法中队、突击队联合办事处城管科、物业等部门出动3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了清理兴隆山庄小区内侵占楼道等共用部位摆放杂物的集中行动,共清理了2栋楼各类杂物70余处。这次行动将持续一周左右时间,分批次对小区内8个高层,22栋多层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据了解,兴隆山庄原为单位宿舍,自3月初物业公司正式进驻后,发现小区内楼道堆积杂物情况非常严重,不仅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出行造成不便,还容易对居民楼消防安全造成威胁,引发邻里矛盾。
据物业公司朱经理介绍,物业先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过劝导,并在一周前在小区每个单元口张贴清理通知书,然后挨家挨户向居民宣传保持楼道整洁的重要性,但是收效甚微。虽然有部分业主自觉清理了自家的杂物,但是也有许多业主置若罔闻,不进行清理。
物业公司的朱经理介绍说:“我们也是想改善业主的居住环境,楼道这个问题居民意见都比较大,看到新的《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后可以由城管执法部门介入,我们就联系了辖区的执法中队,中队非常支持配合。”
在清理过程中,记者发现居民在楼道内摆放的杂物五花八门,有废弃的木门、马桶等生活用品,也有居民把楼道当成了自家储藏室,放着泡沫箱盛放蔬菜、水果等,在清理的过程中,有些蔬菜已经变质腐烂。还有拖把、电瓶车等物品无序摆放,基本无法通行。
按照新出台的《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执法中队费成东中队长介绍,对占用公共部位的业主进行处罚,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中队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物业等维护好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洁有序,也是希望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主动行动起来。下步,对于屡教不改、情节比较严重的,中队在做好取证等程序的同时,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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