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6 00:12:03
齐鲁网济南3月26日讯 3月20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后,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记者走访了济南几家电动车专卖店,多数商家表示,4月14号之前购买电动车都不需要挂牌。
“(经销商)这个不需要挂牌,这是一个新国标车。所有的车现在买的都不需要上牌,不需要上保险,都不需要,过了4月15号再买,新国标的也不需要挂牌,不用考证,就直接骑就行了。”位于济南东关大街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表示。
根据《意见》要求,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并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各地应按照新国标要求,严格把控登记上牌标准。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济南车管所。
“目前还没接到要挂牌的通知,具体怎么弄,还不清楚,要是买车的话,还是建议买国标的。”
据电动自行车商家介绍,在4月15号新标准实施前,不是新国标的车也可以购买,而且还相对便宜。
雅迪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现在还能买,4月中旬,这些非国标车就不能卖了,但是你们能骑,挂临时牌就行。”
爱玛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能买,四月份之前买的有三年过渡期,4月15号以后就可能涨价了,现在买是最划算的。”
根据《意见》要求,新国标开始实施后,电动车商家将不允许售卖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而对于家中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则会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但临时牌的具体有效期限,须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方案。记者查询得知,自2018年5月,新国标发布以来,北京、山西太原、浙江嘉兴等全国多个地方都出台了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办法,而在省内菏泽等地也出台一定的实施细则,在过渡期方面,临时牌的时效均大致控制在2到3年。但包括济南市在内的省内多个地方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方案。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济南市民对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并不了解。
“等规定出来了再说吧,现在就先这样吧,反正也不是只有我自己有非国标的电动车。”一位济南市民跟记者说。
此外,《意见》里还明确提到快递和外卖企业,要求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某外卖平台。
“没有听说这个,我们没有接到这个的通知。”
编后:电动自行车以其灵活快捷的优势,能为大家的出行带来很多方便,新国标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在这里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够抓紧时间出台相关细则,在规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市场乱象的同时,也解除消费者买车的后顾之忧。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雷涛 实习 赵晓蕾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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