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二审维持原判!济南男子持刀入室奸淫12岁女童被判12年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伟 实习记者 王楚齐

2019-07-27 11:23:07

齐鲁网济南7月27日讯 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女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赵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原审法院判决:赵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赵某,男,1987年生于济南,初中文化,无业。2018年8月20日,赵某在济南市市中区一小区发现被害人肖某某(女,12岁)独自行走,遂跟踪其至该小区内被害人的家门口,以维修天然气为名骗取被害人打开家门。赵某进入被害人家中后,采取持刀胁迫的手段威胁被害人进入卧室,脱去被害人衣物实施猥亵,后赵某离开被害人家中。当日,被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8月21日,赵某在其住处被警方抓获。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赵某采取持刀入户胁迫的方式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未抗诉。原审被告人赵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赵某采取持刀入户胁迫的方式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当前,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相当于每天审结约9件,此外还有一定比例的案件没进入司法程序。更可怕的是,被性侵害儿童呈低龄化迹象。性侵害儿童犯罪多发,已成伦理之伤、社会之痛,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最高法此时作出对性侵害儿童情节极其恶劣的坚决判处死刑的表态,宣告以剥夺施暴者生命的制裁,来扼住伸向儿童的罪恶之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处的刑罚导向,加固了打击性侵害儿童案件的司法底线,充分体现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犯罪的力度和决心。这一表态正告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不法之徒——为防范和惩治性侵害儿童犯罪,法律已经架起高压电网。

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给少年儿童织就一张安全网还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各种力量,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相互衔接的联动保护机制。严惩与严防双管齐下,才能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充满阳光、安全快乐的童年。

闪电新闻记者 张伟 实习记者 王楚齐 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杨凡、黄鹏伟、张伟]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01253,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66601253,诚邀合作伙伴。

东韩路小楼拆除 近二十年的“卡脖子”路终将打通

济南有一条近二十年的“卡脖子”路将于7月26日打通!原来此前,“携手并肩”的机床二厂路、东韩路两条道路为市内著名“肠梗阻”道路之一,成...[详细]
山东商报山东商报 2019-07-26

济南代驾小哥 补位夜经济最后一公里

最近,济南的夜经济像天气一样火爆,闲暇之余去网红之地吃喝玩乐打个卡,令人倍感生活多彩。吃饱喝足如何回家呢?在“互联网+回家”概念下,...[详细]
山东商报 2019-07-26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