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03 15:13: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3日讯 11月1日,济南高新法院通报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名90后女性四年间通过给陌生人发送信息等方式认识十余名男性,并与其中几人发生性关系,随后以将其裸照、视频发送至网上或向有关单位举报等威胁手段,勒索钱款四十余万元。
案发后,该女子假装精神病患者意图逃避制裁。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向各被害人退赔敲诈勒索的违法所得。
据济南高新法院公众号通报,被告人李某某在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间,先后分别通过QQ、短信、微信等方式认识任某某、杜某、张某某等十余名被害人,并与其中数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然后通过发短信、微信和打电话等方式,以将被害人裸照、视频发到网上以及向有关单位举报等威胁手段,多次向上述十余名被害人勒索钱款,共敲诈勒索44.7万元。2018年5月9日,该女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明知经司法鉴定为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仍在庭审中坚持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声称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记不清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经司法鉴定作案时系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有预谋的采取威胁手段逼迫他人给其钱财,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向各被害人退赔敲诈勒索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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