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11 13:09: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1日讯 1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位传国与被执行人张士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士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位传国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15)市执字第582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张士忠,男,1974年5月21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西只东村5队8号,身份证码132401197405217373。
执行依据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民初字第2868号民事判决书。
借款本金316.4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士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531-82567061,联系人:田法官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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