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22 21:03: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2日讯 1月21日12时左右,济南天桥公安分局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停车场内燃放烟花“飞天鼠”!
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了遗留在地面上已经燃放过的烟花“飞天鼠”,而此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已离开现场。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嫌疑男子,并将两人传唤至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
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两名男子刘某和崔某某很快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经审查,两人几天前在东营购买了烟花“飞天鼠”,1月21日中午,两人在天桥区某停车场内整理汽车后备箱时,将发现后备箱内还有一盒“飞天鼠”,于是就地进行了燃放。
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天桥警方依法对嫌疑人刘某、崔某某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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