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19 16:50: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9日讯 3月18日10时30分,济南交警天桥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G308大吴路口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渣土车存在号牌污损的情况,便立即示意该车接受检查。
据悉,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自称没带驾驶证,只有行车证,于是民警便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核查。通过信息比对和人脸识别,确定驾驶员洪某的驾驶证为C1,并不具备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资格,存在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闪电新闻记者 曲一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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