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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扩散!这些有关肺结核治疗的相关政策你要了解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3-26 18:34: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普通肺结核需要连续治疗6-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需要治疗18-24个月。国家为进一步提高患者的发现和治愈水平,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肺结核治疗的优惠减免政策。

针对济南市2020年现行的肺结核治疗,相关减免和医保政策汇总如下:

由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服务范围为现住址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南山区居民)、济南市第二传染病医院(服务范围为现住址为原莱芜市居民)及5个区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章丘区慢病防治站、长清区人民医院、济阳区人民医院、平阴县人民医院和商河县人民医院)对初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者(具有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提供结核病诊断检查(包括1次痰涂片检查和1次胸部X光片)的费用减免。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一线抗结核药物进行规范治疗,对规范进行检查的患者提供随访检查费用减免,主要包括治疗期间3次痰涂片随访检查,强化期及疗程结束时各提供1次胸部X光片检查。

为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对当年度登记管理的耐多药患者按照2800元/例标准给予治疗补助,其中住院补助1000元/例,随访检查补助300元/例/次*6次,并对耐药患者免费提供部分二线抗结核治疗药物,从而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除享受住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外,如果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2000元(职工医保)/14000元(居民医保),在医保结算时按照大病保险再次报销。

另外,结核病已经纳入了济南市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的门诊慢性病目录,居民患病后可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闪电新闻记者 亓廷廷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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