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1日讯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均衡交通流量,维护泉城路步行街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近日济南交警部门连续发布《关于加强泉城路步行街交通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明确公交车道通行规则的通告》四则通告,针对通告中市民关心的问题,闪电新闻记者在整理了市民提出的各方面问题后,采访了济南交警部门。
关于泉城路步行街限行
自8月24日起济南泉城路正式实行分时限行措施,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泉城路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包括共享单车和外卖取餐车辆。不受限制的特种应急车辆车辆有:经主管部门备案并喷涂专用标识的城市管理公务车辆,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保安巡逻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公交车以及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受限行规定限制的车辆。其他车辆如果在限行期间驾乘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进入泉城路,将被按照闯禁区和闯禁行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处以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经过走访摸排,共发现泉城路沿线存在四个地方,即旧军民巷、太平寺街、皇亭体育馆、鹏爱整形医院,这四个地方通过南北向道路无法到达,属于必须经过泉城路通行的驻区,被允许先通过就近的南北向道路,然后借助一段的泉城路进行通行。
建议路线为:
皇亭体育馆:进:按察司街—泉城路—皇亭体育馆;出:皇亭体育馆—泉城路—县东巷;
太平寺街:进:榜棚街或省府前街—泉城路—太平寺街;出:太平寺街—泉城路—趵突泉北路;
济南鹏爱整形医院:进:县东巷—泉城路—济南鹏爱整形医院;出:济南鹏爱整形医院—泉城路—县西巷;
旧军门巷:进:榜棚街或省府前街—泉城路—旧军门巷;出:旧军门巷—黑虎泉西路;
据济南交警支队历下大队王教文介绍,必须经过泉城路通行的驻区可以通过拨打66666122进行报备在泉城路通行。报备分为常态化报备、临时性报备和应急性报备。常态化报备是指常年生活或工作在驻区的车辆可通过提供驻区居民凭居住证明、房屋租赁证明、驻区单位证明、驻区单位员工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证进行报备。临时性报备是指婚丧嫁娶及宾馆住宿等需在管控期间进入驻区的车辆,提前一天进行报备,婚丧嫁娶车辆在形成车队后进行通行。应急性报备是指对于突发状况需进入驻区,可拨打66666122电话直接报备。
泉城路限行期间,为了方便世茂和恒隆广场的购物车辆进入及停放,榜棚街改为双向通行,车辆可以黑虎泉西路进入榜棚街。从北边过来的车辆可以通过省府前街进入榜棚街,再进入恒隆广场。去往世茂广场的购物车辆可通过解放阁附近停车场、黑虎泉西路南入口和舜井街的进出口进入世茂广场。
为了缓解泉城路限行期间周边道路的拥堵,交警部门在周边设置了将近50个点位进行管控,通过信号配时、调整榜棚街为双向通行、调整道路标线等方式均衡流量。
上午11时至24时限行的节假日包含日常周末及春节、国庆、元旦、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关于货运车辆限行
8月24日起,济南调整扩大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禁止外地过境柴油货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入主城区穿行。对于货运车辆,一是严禁通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禁止进入绕城高速以内。二是备案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轻型自卸载货汽车以及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办理通行备案,按照备案的时间、路线通行。三是正常通行。除车辆类型为轻型自卸式货车外的其他蓝牌货车、新能源汽车不受本通告限制,无需备案通行。
货车禁行由按吨位禁行改为按车型禁行。对货运车辆,目前是按吨位界定(以2吨为界),部分生产厂家“钻法律空子”,生产出1.99吨的“中型货车”(货箱长度、容量达到中型货车标准),影响管理效果。本通告以货车车辆类型进行界定。“轻型、微型”对应蓝牌货车,“重型、中型”对应黄牌货车,方便识别、管理。轻型自卸货车因车辆自重较大、用途以运输建筑物料为主等原因,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间,将其“提级”管理,实施与重、中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同样的限行政策,即不得进入绕城高速以内。
限行范围简单说就是高峰绕城之内,平峰二环内加西客站片区、东部建成区。其中有途径禁行区域的过境车辆,应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非禁行道路通行。
据济南交警支队智慧办副主任王宏斌介绍,如果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的车型不是很明确的话,可以通过查看行驶证得知。
关于建筑垃圾运输车
9月1日起,济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应靠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且通行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车辆在路口右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如遇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应当停车让行。这一规定一方面,重新明确《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中有关条款,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取得通行备案后上路行驶,同时应严格按照交管部门核准的通行时间、通行路线、通行速度行驶,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防控建筑垃圾运输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提升济南建筑垃圾处置形象、展示文明城市水平,鼓励运输企业使用视频、音频安全防控设备,减少右转弯交通事故隐患。
运输车辆应在城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核准、施工作业备案后,通过“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取得通行备案凭证后按照通行时间、通行路线、通行速度行驶。
关于公交车道通行
9月1日起,济南准许中型、大型客车(悬挂黄色机动车号牌)进入BRT专用道通行,主要保障通勤班车等大运量机动车的通行效率,减少该类车辆对社会车道的占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选择公交、班车等大运量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处罚方面,不再对公告中的中型、大型客车(悬挂黄色机动车号牌)占用公交车道、BRT车道抓拍处罚,同时加强对其他车辆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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