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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知!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济南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2-09 20:57: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9日讯 12月9日,济南交警发布公告,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曲一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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