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最高可达6万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菏泽市牡丹区宏峰建材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菏泽市牡丹区宏峰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菏泽市牡丹区宏峰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袁梦,总经理。
执行案号:(2020)鲁01执1238号
执行依据:(2018)鲁01民初27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084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菏泽市牡丹区宏峰建材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9256658、89256678 联系人:肖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闪电新闻记者 曹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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