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8-25 12:49: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5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8月25日早上,济南槐荫交警大队在经七纬十二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集中整治行动。现场情况怎么样?一起去看看。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胡振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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