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9 16:54:05
齐鲁网济南5月9日讯(记者 张帅)日前,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2017年立法计划并经市委批准,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共14件,其中审议类项目4件,调研类项目10件。
一、审议类项目
1、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法规草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法规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17年6月初审。
2、济南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废止)
法规草案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法规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17年6月初审。
3、济南市山体保护管理办法
法规草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起草。法规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17年8月初审。
4、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法规草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法规案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17年10月初审。
二、调研类项目
1、《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规定》
2、《济南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3、《济南市消防条例》
4、《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改)
5、《济南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6、《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修改)
7、《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修改)
8、《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
9、《济南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修改)
10、《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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