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5 14:14:09
齐鲁网济南9月5日讯(记者 张帅)据济南市环保局网站获悉,日前,济南市环保局向13家企业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13家企业因存在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而面临金额不等的罚款,其中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因废气直排被罚款20万元,为此批处罚决定中处罚金额最高的“罚单”。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本次通报的单位中还涉及多所驻济高校,其环境违法内容多因新校区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被处罚的13家企业分别是: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济南顺利手套厂、济南高新开发区大力奶牛养殖场、济南宏力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利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齐鲁工业大学。
被处罚人: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事实:2017年8月24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淋膜车间(即PLA、PE新型环保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技术改造项目)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伍万元整。
被处罚人:济南顺利手套厂
环境违法事实:2017年6月15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密闭空间进行,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内容:责令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五万元整。
被处罚人:济南高新开发区大力奶牛养殖场
环境违法事实:2017年7月18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外排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经检测,该单位外排废水中COD浓度为1.86ⅹ104mg/L,氨氮浓度为239 mg/L ,分别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45.5倍、1.98倍。另查明,该单位应缴纳排污费264.6元。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1323元。
被处罚人:济南宏力太阳能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事实: 2017年7月31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能全部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未按照规定年限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
处罚内容:责令立即改正;处以罚款二万元整。
被处罚人:山东管理学院
环境违法事实:经查实,该单位长清新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1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22号。建设项目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4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长清新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四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被处罚人:山东女子学院
环境违法事实:经查实,该单位新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1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新校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17号。建设项目于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8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5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新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四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被处罚人:山东中医药大学
环境违法事实: 经查实,该单位长清崮山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1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20号。建设项目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7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长清崮山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六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被处罚人:济南利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内容: 经查实,该单位建设项目于2015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审〔2015〕138号。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建成。2017年5月26日,济南市环保局对该单位16万吨/年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一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捌万元罚款;限期1个月内落实环评复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向济南市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2017年8月3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改正违法行为。
违法内容:处以罚款十万元整;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复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被处罚人: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事实: 经查实,2017年3月28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大量废旧车灯随意露天存放,未建设贮存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并于2017年4月5日向该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17年4月28日前整改。2017年5月15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对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内容: 责令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叁万元整。
被处罚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违法事实:经查实,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新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2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53号。建设项目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8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长清新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四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被处罚人:山东交通学院
环境违法事实:经查实,该单位新校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04号。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4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新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四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被处罚人: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事实: 经查实,2017年6月28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密闭空间进行,导致废气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引起周边居民多次投诉。
处罚内容:责令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二十万元整。
被处罚人:齐鲁工业大学
环境违法事实:经查实,该单位新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1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报告表〔2006〕221号。建设项目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2005年8月建成投用。2017年7月25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长清新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四万元整;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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