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8 17:35:12
齐鲁网12月8日讯(记者 徐林琳)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2月8日,济阳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一、曲堤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法登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问题
2016年,济阳县在全县推广种植仲秋红枣树的扶贫项目。年底经过林业局验收石门村实际种植仲秋红枣树的有32户,总面积159亩,其中上报贫困户12户69.7亩。按照上级政策仲秋红枣每亩800元的补贴于2017年3月通过32户种植户的银行账号发放到位。12户贫困户每亩600元(县财政拨付)的补贴41820元于2017年6月由县林业局拨付到曲堤镇财政。在发放补贴之前,经镇政府核实,该村上报的12户贫困户中实际只有2户贫困户种植仲秋红枣树,且枣树存活率低,故该41280元补贴暂存镇财政所,没有发放。刘法登在种植仲秋红枣树的扶贫项目实施中存在虚报贫困户户数及亩数,套取补贴资金问题。刘法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济阳街道孟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四宏向本村办理低保、五保的群众索要就餐费用问题
2013年,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孟家村办理本村五保户马某、低保申请户马某某等村民相关工作程序,工作完成时临近中午,时任孟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四宏在家中安排办事处工作人员中午用餐,时任孟家村村委会主任孟某某也参加了中午就餐。当日下午2点左右,王四宏打电话分别将马某、马某某约至家中,以中午用餐是为其办理五保户、低保户程序及村集体资金有限为由,要求马某、马某某承担用餐产生的费用,分别向二人索要300元就餐费用,随后二人分别将300元钱交至王四宏手中。王四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索要的钱退还给马某、马某某。
三、仁风镇南陈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元柱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5年建设的仁风镇南陈村浅水藕扶贫项目中,陈元柱未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而是私自购置材料,私下找人员进行施工,违反了国家招投标方面法律法规规定。仁风镇南陈村浅水藕扶贫项目建设完工后,根据《仁风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陈元柱私自购置材料、找人施工的花费在农财办不能报销,陈元柱为方便报账,伪造了三份施工合同,合同落款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共开具了三张共计6万元的工程发票进行报账,而未将实际的支出项目和款数报入村账,弄虚作假,违反了财务管理方面相关规定。陈元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要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各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职责范围内扶贫工作,及时跟进监管,把督查、审计、考核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纵容、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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