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13 15:23:12
齐鲁网济南12月13日讯(记者 徐红梅)自醉驾入刑以来,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致使出现同一驾驶人发生多次酒后驾车的现象。
为了警示社会,12日,济南交警对查处的25名存在3次以上酒后驾驶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实名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行为对安全行车是非常有害的,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处罚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警示大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酒后莫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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