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13 18:37:12
齐鲁网济南12月13日讯 咱们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历城区柳埠镇就出了这样一件事,因为认为邻居修路占用了自己家的地,就把人家的门前路给刨了,邻居一气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官司输了却不执行,这下好,法院来强制执行了。12日清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便赶到了柳埠镇北坡村,而早已翘首以待的村民郭某早就找好了工人,和好了水泥,准备修复自家门前的坡道。
据法院执行人员介绍,该案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2016年10月24日和11月11日,被告王某先后两次将原告门前水泥硬化路损毁,并将泥块堆积在道路上,严重影响原告出行。法院于2017年1月8日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停止对郭某的侵害并恢复原状,但王某拒不执行。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范庆明表示,这个案子是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将申请人门前的道路破坏了,一直没有修复,后来起诉到法院,进入执行。
就在道路修复的过程中,王某还试图前来阻挠,法警将其劝住,并讲明道理,同时拉起警戒线,确保了道路的修复。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范庆明告诉记者,今天法院执行局和法警中队配合到现场执行,由申请人先垫付资金,将现场恢复原状,将来所需的费用,都要由被执行人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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