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22 15:26:02
齐鲁网济南2月22日讯(记者 张帅 实习记者 彭程 通讯员 张洁 纪小)因家庭琐事频频对母亲进行殴打,致母亲肋骨骨折引发血栓死亡。日前,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济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无正式工作,母子二人靠低保相依为命
春江水暖,阖家团圆。今年,王某本可以跟往年一样,与母亲黄某吃一顿热乎乎的水饺,二人共度一个幸福、团圆的佳节。但如今,这一切都再也不可能了。
2017年5月晚8点,喝得酩酊的王某回到家中,因家庭琐事又跟黄某吵嚷起来。听不惯母亲的唠叨,王某对母亲再次大打出手。拳脚无情,王某的家暴伴随着母亲的哀嚎和求饶一直持续到半夜。次日凌晨,王某起身,愕然发现自己相依为命逾五十载的老母亲已没有了呼吸。清晨8点,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而王某殴打老母亲,对居住在同一小区的街坊邻居来说,早就见惯不怪了。
小区物业人员张某案发后回忆说:黄某与王某母子二人是小区的老住户,黄某脾气很好,小区业主对其评价也很高。但黄某的儿子王某性格孤僻,天天喝酒。刚开始,王某在家打骂黄某,黄某碍于情面不对外言说。2015年秋天,黄某不堪忍受儿子的毒打,欲跳河自杀,被劝回,当晚宿住保洁员家中。
2016年10月,黄某的腿摔伤了,黄某曾趁自己弟弟来探望的时机,对其诉说是王某将其推倒自己才摔伤的。期间,陆续有居民向物业反映王某的家暴行为,面对小区物业的批评、大家的劝说、社区的教育,王某表面上答应很好,回去却仍对老母亲拳脚相向。
对生活没有追求的王某几乎每天都喝酒。酒后他经常打骂母亲,就在母亲去世的前几天,他又将母亲的脸给打伤了。王某也曾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多年前,父亲和姐姐因意外相继去世,只剩下他们母子二人。过去的这些年,王某一直不找工作,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如今他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和年满80的母亲靠每月城市低保以艰难度日。
案发后,王某称自己已经无法完全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直到酒醒他才发现母亲已经去世了。他又悔又怕,想来想去最终选择报警,在案发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
被控故意伤害罪
针对王某所犯下的罪行,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王某存在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建议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辩护律师提出,首先,王某存在投案自首的情节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其次,王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纠纷,只是想发泄心中不满,并不想实际伤害任何人。他将母亲伤害致死,属于激情犯罪,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此外,从日常表现来看,王某对母亲的日常照料比较多,看病、买菜、做饭等都由其承担。同时,辩护律师指出,被害人平时对儿子的管理、教育不严,长期放任其暴力行为,在教育子女方面有一定的责任。
王某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未提出异议,对殴打母亲致死的事实供认不讳。
济南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黄某系80岁老人,王某不能正确处理与母亲之间的矛盾,不顾母亲的养育之恩,违背传统的伦理道德,多次对黄某面部、胸部、腿部拳打脚踢,致被害人多处骨折,反映出王某具有伤害的主观故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要件。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且王某具有自首情节,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官释法
从法律层面讲,家暴一般都伴随有打骂行为。实际上从语言辱骂开始,家庭暴力就已经开始了。当今社会有相当多的命案是由家暴产生,本案便是如此。本案中,被害人出于各种原因,尤其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不愿将自己遭受家暴的事实公之于众。物业、社区虽然能够发现家暴的事实,但大家在习惯中还没有将这一行为上升到违法的高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放任了悲剧的发生。如今,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正逐步完善,希望越来越多的受家暴者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防止恶性家暴事件的发生。
从道德层面讲,乌鸦反哺,落叶归根,孝、悌、忠、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子女要学会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情,尽自己全部力量去赡养老人。孝顺父母,仅仅是“服其劳,有酒食”等物质支持远远不够,还要学会从精神上宽慰、鼓励老人。当子女与父母的意见相左,要和颜悦色,及时有效沟通,帮助父母以及身边的老人颐养天年,构建新时代、新社会的和谐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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