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2018-03-28 10:54:03
想借5万元,实际到手只有4万元不说,还得打10万元的借条。无力还款时,得打新的借条拆东墙补西墙,不然家人和老师就会被轮番骚扰,搞得自己“身败名裂”。这样的“套路贷”,你见过没?
今年1月,长清警方相继接到辖区大学生报警,称落入“套路贷”陷阱。调查发现,一涉恶团伙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目前,团伙已有7人被逮捕,11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上网追逃。
典型案例:
借7402元却打双倍借条10天利息1500元
李默(化名),20岁,长清大学城某高校在读生。2016年,他通过分12期付款的方式,在济南火车站附近A公司花9000元买了一部手机。按期还款9次后,李默不小心把银行卡弄丢了,最终出现逾期状况。2017年9月,工作人员联系上他,所剩本金加上逾期费用,要求还款7402元。李默没法一次性支付,结果被带入“套路贷”陷阱。
李默透露,A公司给他介绍了一家名为“齐鲁私贷”的B公司,让他贷款偿还7402元债务。“齐鲁私贷”负责人刘某告诉他:“你要借15000元。”李默说他不用借这么多,刘某又解释道:“想贷款就得这么办。”
无奈之下,李默打了一张15000元的借条。之后,刘某只给了他7402元用于还债,剩余的7598元并没到李默手里,却被以手续费、续期费等名义扣留。此外,李默必须一次性偿还15000元借款,否则,每10天就要还息1500元。李默看透真相后试图拒绝,但刘某威胁他说:“不贷款的话要赔我7000元误工费。”李默只好屈从。
后续更加残酷。李默还了3000元,却只是20天的利息,15000元的本金仍然没变。眼看他无力翻身,刘某就胁迫他在第三家C公司借款10000元,实际只到手7000元,其中的6500元还被刘某拿走了。这种情况下,欠刘某的15000元本金还是还不上,刘某又胁迫他在第四家D公司借款6000元,实际到手4000元,还被刘某拿走了3500元……
因李默还不上C公司的本金,曾在长清大学城商业街遭到C公司催收人员的殴打。后来,李默的父母、亲友、老师和同学也相继遭到催收人员电话和短信骚扰。不堪重负之下,李默一家终于选择报警。原本只是7000元的借款,到后来,李默也算不清自己要还多少钱了。
套路揭秘:
专盯大一、大二学生有人被迫休学、举家躲债
李默的遭遇并非个例。大学生周宇(化名)通过B公司“齐鲁私贷”实际借款10000元,不但被要求还款16000元,并且还得在一个月之内分两次还清,即每半个月还款8000元。在周宇打的借条上,借款金额更是变成了32000元,如果出现逾期,则会被按32000元催收。周宇第一次逾期后,被催收人员限制了人身自由,还被8人轮番殴打。
大学生陈冲(化名)借款5万元,实际到手只有4万元不说,还被迫打了10万元的借条。无力还贷后,陈冲父母为了保住孩子学业相继还了85000元,即便如此,催收人员仍在其家门前喷油漆、用高音喇叭喊话,还对其亲友、同学轮番骚扰,受逼迫之下,陈冲无奈退学,全家人搬家躲债。另有一名大学生同样在“齐鲁私贷”B公司借款,因逾期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
今年1月份,长清公安陆续接到大学生报警,随后成立专案组调查。
“套路贷”利息惊人,这些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怎会如此胆大?专案组调查,其成立的公司未经许可,没有任何资质,但在如何规避法律风险上早有防备。在跟大学生谈贷款事宜的时候,他们只允许贷款的大学生独自前往,所签订贷款合同,大学生的那份也必须留在公司里。这样一来,受害大学生往往只有单方面口述,难以形成有效证据。大学生借款时,不但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还要提供有亲属、同学和老师联系方式的通讯录,以及学信网账号密码。在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也是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以“行业规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种名目为由,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中介费”、“分期费”、“续期费”、“催收费”、“违约金”、“本金”“增倍本金”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
记者从警方获悉,在针对大学生的“套路贷”里,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行规,便是只贷款给大一、大二的学生。原因很简单,这些学生往往消费观念超前、社会经验浅,无力还贷后大多会为了名声而被迫继续借贷,即便闹到学生家长那边,家长也通常会为了保住孩子学业而选择妥协。
案件背后:
团伙信息共享形成利益链条年收益达1500%
专案组调查发现,系列案件的核心都指向B公司“齐鲁私贷”,其核心成员则是来自德州的于某和齐某。两人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觉得这一行来钱快,便在2016年5月份,在长清大学城常春藤小区合伙成立“齐鲁私贷”。两人不但共同出资、平分盈利,还分别带了一个约10人组成的团队,用老业务员带新业务员,招揽大学生借款。该团伙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团伙的业务人员负责找借款大学生,而于某和齐某则负责审核放贷。”长清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韩锋告诉记者。
2018年1月,该团伙内部成员达20余人,并与其他放贷团伙和中介形成利益链条,以无抵押快速借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胁迫逼债”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大学生及其家人的钱财。韩锋介绍,各借贷团伙不但雇人在大学城中散发、张贴小广告,还建有网络交流群,所有的借款人信息都可以共享,“放出的贷款全部收回后,业务人员可以按比例提成,年收益可达到1500%。”通过一步步深挖细查,专案组发现“齐鲁私贷”的业务范围不仅局限于济南,还通过互联网发展到了全省各地,据初步核实,受害大学生已经超过50人。
1月23日晚,专案组30多名警力对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展开统一行动,陆续将该团伙主要成员抓获。经落实,“齐鲁私贷”是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目前已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网上追逃1人,查获账本20余个、借款合同30余份,以及相关借款人信息200余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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