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08 11:37:05
齐鲁网济南5月8日讯 日前,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对济南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因干扰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2018年4月3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济南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2号汽油检测线流量分析仪出口连接管拔出,对检测数据造成干扰。
执法人员经查阅检测过程数据及调阅该公司视频监控发现,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机动车进行检测时还存在以下问题:实施双怠速法检测过程中,取样管自排气管中脱落,但检测仍然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过程中取样管插拔等操作由非具有资质的检测人员(车主)完成;未按照检测规程及操作系统提示执行检测操作,在检测正式开始之前已将取样管插入排气管中,在正式检测前未按照规程进行清除残留的吹拂操作。上述行为导致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济南市环保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2018年5月3日前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陆拾伍元,并处以罚款壹拾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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