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08 15:30:08
齐鲁网济南8月8日讯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在济南市章丘区的老汉周某病逝后,留下了一套小平房。老伴儿孟某和四名子女商量,决定过几年再分割房子。没想到,在老汉离世9年后,次女却因意外身亡。二女婿见房子分割一直没动静,便和儿子一起撺掇“他姥姥分家”。近日,济南中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继承纠纷案,并作出了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房产的1/2份额为周某的遗产(另外1/2份额为其妻的财产),由小儿子继承该房产的13/30份额,女婿和外甥各继承该房产的1/30份额。
老汉周某与老伴儿孟某共育有四名子女。老大、老二和老三三个姐姐从小对四弟很关爱。2000年,周某和孟某取得了济南住房的房产证。见四个孩子都挺孝顺,老两口商量着百年后,这套房子四个孩子都有份。2003年,70多岁的周某因病去世。周某离世后,房产一直未进行分割,直到2012年,老汉的二女儿因意外去世,二女儿的丈夫和儿子按捺不住了,要求老人对该房产“分一分”。
案件庭审期间,周某的大女儿和三女儿主张将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转给四弟。二女婿及其儿子称,早年爷俩曾在涉案房屋增建南屋,并对北屋进行了修缮,还新铺了地面砖,粉刷了墙面。由此,二人主张法庭在分割遗产时,将爷俩二人曾经增建和添附的部分予以扣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产原为周某、孟某共有。周某死亡,涉案房产的一半份额为周某的遗产(另一半为孟某的财产),周某的一半遗产共有5位继承人,每位继承人应各自继承涉案房产的1/10份额。周某的次女死后,财产发生转继承。该女共有3位继承人,3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次女应当继承的、涉案房产的1/10份额,即每位继承人继承涉案房产的1/30份额。本案中,周某的老伴儿孟某、长女、三女主张将各自应当继承的份额转给四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综上,一审法院遂判决由周某的四儿子继承涉案房产的13/30份额,二女婿及其子各继承涉案房产的1/30份额。案件宣判后,二女婿及其子不服,向济南中院提起上诉被依法驳回。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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