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1 11:02: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1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关于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在会上提到,2月18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以明传电报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吴力首先解读了出台这些政策意见的背景。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摸底,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企业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因停工停产、销售受限,出现短期资金困难;二是复工流程、手续不明确,部分正常行政服务审批业务无法正常受理;三是防疫物资购买渠道少,货源不足,保证正常生产有一定困难;四是因交通管制、各居住地封闭、限制出入等原因,家在外地的一线建筑员工返岗困难;五是办公场所受场地限制,防疫工作存在困难。返岗员工隔离、食宿、交通问题难以解决;六是原材料企业受疫情影响,复产、物流等均存在困难,原材料供应难。
为了帮助房企渡过难关,2月18日,济南市出台12项举措,包括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还款困难的企业可展期或续贷、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租赁国有资产的房屋中小企业免收1至3个月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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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上,吴力针对12项举措中“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及“预收款资金监管”2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适当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
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适当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将高层、小高层建筑预售形象进度不少于地上12层,调整为不少于地上6层,多层建筑调整为正负零;对复工的项目,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
而“高层、小高层”要如何界定?吴力表示,济南市执行政策为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多层为6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
复工项目可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
预售资金返还节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进度未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主体结构节点核减,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内外装饰节点核减,完成内外装饰的按完成单体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核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已取得综合验收备案核减,终止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对《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出台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可按下一个节点核定预售重点监管资金,工程进度未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主体结构节点核定,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内外装饰节点核定,完成内外装饰的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核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已取得综合验收备案可不予监管。
闪电新闻记者 韩腾 何则伟 孙小雯 冯宜雯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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