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8月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发布和解读,记者了解到,济南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执法,对于未及时清理犬粪的责令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曝光。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城管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坚持“设施配套、巡回清理、加大宣传、疏导结合”的原则,采取“三升一强”工作措施,确保犬粪及时清理。
首先,提升专用收集设施建设。重点在开放式广场、主次道路、支路街巷等遛狗密集区域,设置专门的动物粪便收集桶等设施,方便市民投放犬粪等污物。
其次,提升环卫人员清洁效率。将道路两侧等责任区域内的犬粪清理纳入道路保洁事项范围,一线道路保洁人员采取一日“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方式,对人行道、辅道等区域各类污物进行及时清理。
此外,济南城管将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联合多部门借助网站、社区宣传栏、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的参与热情,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养犬法规,自带犬粪清理工具,做到立产立清,共创整洁文明家园。
与此同时,将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执法,对于未及时清理犬粪的责令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曝光,确保文明养犬成为社会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共同维护“日清日新、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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