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5日讯 最近,继“逍遥镇胡辣汤”引发商标维权风波后,陕西“潼关肉夹馍”也陷入商标纠纷。自11月21日开始,河南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市,多家带“潼关”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侵权。找他们维权的是陕西一家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机构,要求商户赔偿3至5万元不等,而且要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商户还需缴纳99800元。
在济南有不少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闪电新闻记者随机走访了部分商户,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的起诉文件。
“我们都在网上关注了这个事。然后我们也担心怕收到律师函。”济南潼关肉夹馍长途汽车站店老板左先生告诉记者。
另一家济南潼关肉夹馍火车站店老板高先生也表示,自己一开始学厨艺就是学的潼关肉夹馍,当初办营业执照也是按照潼关肉夹馍,没想到后续会有这些问题。
“潼关毕竟是一个地方,我们做的又是潼关比较出名的肉夹馍,你说现在不让我用潼关肉夹馍,你让我用什么。”高先生表示,“不行就改店名,把‘潼关’两个字去掉。”
除了担心,商户还对这一行为的合法性表示怀疑。潼关是地名,肉夹馍又是一个全国通用的商品名,突然将“潼关肉夹馍”注册为商标,这样的商标维权行为是否合理?
闪电新闻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到,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国际分类30,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记者注意到,该协会不止一次申请注册商标,通过注册的商标是一个红色的图案,名称为潼关肉夹馍。而另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没有红色图案,但名称仍是潼关肉夹馍。
随后闪电新闻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秘。他表示可能大部分情况都是不构成侵权的。“因为它不具有相似性,注册商标如果是文字和图形组合起来的话,那单纯就用‘潼关肉夹馍’这5个字的店铺是不一定能构成侵权的,但是这得具体个案去分析。”
也有专家表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假借维权的途径,收取“会员费”的嫌疑。据了解,目前,陕西潼关县政府已经介入,与相关人员正在协商。闪电新闻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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