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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车牌变追逃拦路虎 车内物品成破案关键 交警三天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济南交警

作者:郎坤

2024-09-26 17:13: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6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自己家属在老陈路岳家寨村路口骑电动车过马路时被车撞了,目前躺在地上动弹不了,肇事车辆已不见踪迹。

接到报警后,济钢中队民警王宾昌迅速前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车被挪到马路边上已严重变形,54岁的亓女士被撞伤正躺在地上等待120救援车辆,肇事车辆已无影无踪。在仔细调查了现场情况后,民警王宾昌立即回到中队调取事发录像。发现在凌晨4时35分许,一辆大型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遇到亓女士骑二轮电动车横过马路,大货车撞伤了亓女士后又与对向车道的小型货车发生了剐蹭,驾驶人停车片刻后,便开车离开现场。由于监控画面光线过暗,路口监控显示有两辆大货车通过路口,但无法识别车牌号。民警便从来车方向的就近路口监控开始排查,发现了疑似肇事车辆的踪迹:当天凌晨4时31分,一辆车牌号为鲁QCT***红色陕汽牌德龙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唐王中路与老陈路路口,与该事故的肇事车辆行迹吻合。

本以为按图索骥根据车牌号便会找到肇事司机,谁曾想追逃之路再起波折。当民警对肇事货车牌照鲁QCT***进行信息查询时发现,该车牌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不存在,最有价值的追逃线索再次中断。面对此种僵局,民警转变侦察思路和方向。再次对监控画面中肇事车辆进行细致研究,发现车辆后车牌被污渍覆盖,只能看得出鲁Q。由于该车辆为半挂车,并且该车的前牌与后牌都为鲁Q,通过这一信息民警断定,该肇事货车的真实车牌也必定为鲁Q。民警同时针对肇事司机悬挂假牌的心理动机进行分析,大胆推测肇事货车凌晨载货使用假牌上路躲避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白天时该车在警力管控严密时段很可能会使用真实车牌驶出济南市会更安全。根据这一猜想,民警对事发前三天时间内,全市出现的1600辆鲁Q牌照的陕汽牌德龙X3000车型逐一与肇事车辆比对排查。经过3天的比对排查,在排查嫌疑车辆至一半时,发现车号为鲁Q8**UR的大货车驾驶室内的头枕和驾驶人着装与肇事货车驾驶室特征完全一致,进而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根据车号成功找到了车辆的驾驶员唐某。当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唐某时,唐某对自己驾驶大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

面对民警的询问,唐某如实的交代了当晚发生的情况,并称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也曾下车查看了伤者的情况,并与在场的群众一同将伤者转移到路边的安全位置。但是由于自己家中老人生病着急回家,便自作主张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对于使用假牌一事,唐某辩称假车牌是自己路过章丘时捡到的车牌,自己并不了解悬挂伪造车牌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但是面对车牌在白天与黑夜中“两幅面孔”的事实,显然唐某无法自圆其说。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亓女士伤情稳定。唐某使用假车牌与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也将会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对此,交警提示: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肇事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

[责任编辑:郎坤 张衍峰 穆楠 郭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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