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21 01:19:07
齐鲁网济南7月21日讯(记者 郝爱印 白少光)现如今,养狗狗当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近来天气炎热,市民出门纳凉的同时,狗狗们也活跃了起来,在济南很多一些小区和公园总能看到狗狗奔跑的身影。与此同时,狗咬伤人、狗吠扰民、随地大小便等“狗患”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城乡结合等部分地区,无证养犬、偷偷饲养大型烈犬、流浪野狗问题突出严重,有时流浪狗出入更是如入“无人之境”。
今天记者在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文明养犬清理行动现场拍摄时,居住在顺安苑小区的一位居民对记者大倒苦水:“我们有时候出行都是得看狗的‘脸色’行事。”
“狗乱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作为济南西部最大的公租房项目,顺安苑小区有很多老人和孩子,住在该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楼栋内有一户人家就养了好几条狗, 每天夜里狗叫声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休息。
在记者采访时,一位住在该栋大楼的大爷反映,原本睡眠质量就不好,经常夜里被狗吵醒,久久不能入睡。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居民反映养狗的卫生问题,每天早晚小区遛狗的人很多,狗在小区里到处大小便,有些狗主人会及时清理,有些狗主人则不理会,出行时,一不小心就踩上狗粪“中招”。
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每天早晚小区里会出现很多狗。有些狗还比较大,狗主人出来遛狗时有的还没有拴绳,而且到处乱跑。该居民表示她每次看到都会躲得远远的,有时候还要给狗让道绕着走,生怕狗突然冲过来咬伤自己。
采访中记者看到,该小区北侧紧邻某公交停车场,不少流浪狗通过铁栅栏,不少居民反映,这些流浪狗会打“游击战”,一旦有人管了,它们就跑到栅栏另一侧的公交停车场去,没人管了再回来。
“你说这些狗整天在外面跑着,不知道有啥传染病,万一哪天被狗咬了,找个负责的人都没有。”该小区一居民忧心的对记者表示,难不成被咬了只能自认倒霉,把“悲伤”留给自己?
律师: 现实中执法行动有难度 立法要紧跟执法才能有力度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市民养狗进行了详细规定。
比如,该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一点五米;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在采访中记者与小区居民聊天时了解到,不少晚上遛狗的市民都是让孩子牵着,或者干脆不用束犬链(绳)牵领;对于犬只配戴嘴套,不少居民坦承基本没见过。能够做到完全遵守规定的几乎寥寥无几。
对于《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法理解释,上位法未规定处罚,下位法可以规定处罚方式与处罚程序。作为上位法的补充、具体与完善。济南弘和律师事务所盛永山律师对记者表示,同许多地方一样,作为地方规章,《养犬管理规定》在具体操作执行中存在难度。
“比如说,规定中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什么程度为干扰他人生活?没有一个具体的尺度界限来衡量,应该更细化一下,比如说犬吠声达到多少分贝,持续多长时间等等。取证是个比较繁琐的过程,所以在操作过程中想采取强制办法很难。”盛永山律师表示。
而记者在拍摄过程中,切切实实地遇到了“执行难”的现实问题。前文中提到的该小区一居民饲养多条狗的问题,屡次被投诉,但对其他邻居的投诉,该居民基本置若罔闻。
在今天的清理行动现场,民警透过该居民家门上的猫眼看到屋内确实有人,但对方就是不开门。辖区民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警方无法强行破门对狗进行处置,遇到这种不开门的居民,他们只能多次“登门拜访”。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现得也很无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对这类工作多半还是靠宣传引导为主,很多时候只能靠自觉。“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进行相关立法,量化具体标准,让发生类似问题有法可依。”盛永山律师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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