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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0 月 19 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齐鲁网

作者:耿琰

2019-10-18 16:27:10

1018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南市于 10 18 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将于 10 19 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 2019 年度最新 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 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 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 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 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 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 2 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 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 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市政、 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 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 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 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 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绕 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 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 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 机等)停止使用。 请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相关单 位、部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监督其落实,当天措施落实 情况(请市直有关部门汇总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情况)于每天 12 点前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闪电新闻记者 耿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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