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官宣!济南公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划型名单,最全常见问题解读来了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3-16 15:54: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提升济南市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地速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济南市社保中心提前准备,通过与有关部门共享数据,近期公布了济南市符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不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名单,公示期截止至3月20日。

据了解,参保单位对本单位拟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不见面”经办渠道申请变更,其他参保单位,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保中心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划型结果。此次企业划型涉及济南市12余万家企业,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对济南市社保中心进行采访: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划型的常见问题:

1、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

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

2、哪些单位和个人不在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部队单位无军籍职工、由财政资金直接缴费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内。

3、为何要对参保单位进行划型?济南市参保单位的类型如何确定?需要单位提交材料吗?——零材料、免办

划型结果,是确定参保单位是享受免征还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确定参保单位类型不需要单位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的划型工作,能通过统计、银保监、证监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果;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根据参保单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申报缴费人数,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标准”直接进行划型。

非独立法人单位按其所属独立法人机构划型,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暂按大型企业划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确定。

4、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可“不见面”经办

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3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应在3月16日后首次申报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参保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单位划型承诺”功能(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发布)填报并打印《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上传的承诺书结合统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反馈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发送邮件等方式申请变更企业划型。

申请变更划型的企业,在反馈结果前暂不进行新的工资申报。不需要变更划型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供《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

5、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间能否申请变更类型?

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政策执行期间单位划型结果原则上不做变动。最终划型结果待疫情结束后最终确认,并按最终确认的单位类型执行减免政策,已征收的社保费多退少补。

6、单位属于分支机构,如何确定企业划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分支机构暂按大型企业进行划型,减半征收2-4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若单位对划型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3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应在3月16日后首次申报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参保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单位划型承诺”功能(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发布)填报并打印《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上传的承诺书结合统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反馈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发送邮件等方式申请变更企业划型。分支机构划型结果未在公示名单中,济南市社保中心将会以短信的方式将划型结果发送至企业。

7、社保中心官网上公示的减免名单中不包含我的参保单位,是不是就不符合减免政策了?——不是

网上公示的是符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不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其他参保单位,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

8、如何查询企业的划型?——网上查询

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请参保单位稍后登录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查询。

9、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法人单位享受什么减免政策,有异议如何处理?

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法人企业暂执行2月至4月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类型属于中小型企业的,可申请按照其所属独立法人减免政策执行)。有异议的,可查看单位网上申报系统通知公告中的划型公示,下载附件《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后按真实情况填写盖章后,报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后,符合变更要求的可以变更。

10、申请变更企业社保费减免划型的单位,在等待变更期间是否需要申报社会保险费?

申请变更划型的企业,在反馈结果前暂不进行新的工资申报。未申报2月或3月的暂不申报,已申报2月的不需要撤销,对2月已缴费的统一退费。

关于阶段性减免政策其他相关问题:

1、济南市暂停2月-3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的原因?

因国家公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省相关实施细则未出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暂停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济南市暂停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和缴纳业务。恢复时间将按省厅统一要求执行。

2、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还要缴费吗?——需要

减免政策仅适用于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减免,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申报缴费。

3、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免办

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不需要提交材料,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对单位划型无异议,申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时,自动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4、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单位,2020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2020年2月申报缴费的,无需参保单位提交退费申请。退费渠道明确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退费;退费渠道不明确的,参保单位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明确退费账户信息,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退费账户信息进行退费。

已申报未缴费的,系统统一处理生成退费数据,无需单位操作。待系统恢复申报缴费后,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

未申报的,待系统恢复申报缴费后,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缴费。

5、2020年2月份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是否加收滞纳金?——不收

2020年2月份未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在3月份完成缴费的,不收取滞纳金。

6、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吗?

2月19 日,根据省厅通知,济南市已暂停受理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按照预备通知,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待省市明确缓缴流程后,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具体可及时关注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的相关通知公告。

7、减免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权益是否有影响?——不会

此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针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正常征收,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均可正常享受,不受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全额划入个人账户,记录个人权益,不影响未来养老金待遇。

8、机关事业单位能否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机关事业中的临聘人员能否享受?

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不享受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

9、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享受减免政策,为什么不能享受?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20﹞18号文件的规定,不享受疫情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10、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生成的项目参保登记表增加减免额。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划型注意事项:

1.《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只是针对需要变更划型的企业,参保单位如果认可自己的划型,不需要提交《承诺书》。

2.公示名单中的企业不包含全部大型企业,比如,济南市企业分支机构不在公示名单中,对于未公示的大型企业市社保中心将发送短信主动通知参保单位。

3.济南市所有中小微企业均不在名单公示中,且不再进行公示。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划型。

4.疫情期间,济南市征缴业务“不见面”经办联系方式:

相关链接:

 

闪电新闻记者 曲一歌  通讯员 王卓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01253,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66601253,诚邀合作伙伴。

vlog丨打卡济南知名海鲜店 教你“小蜗 派大星”的正确吃法

vlog丨打卡济南知名海鲜店 教你“小蜗 派大星”的正确吃法

眼下疫情形势日渐好转,闪电新闻记者打卡福泉海码头济南奥体店,一尝海鲜美味。现场闪电新闻记者亲身体验,告诉你正确的海螺吃法,福泉海码...[详细]
齐鲁网 2020-03-17
Vlog丨来了来了!济南德云社建筑雏形初现,跟着记者一起去看看

Vlog丨来了来了!济南德云社建筑雏形初现,跟着记者一起去看看

今天,闪电新闻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南市山大路花园路交叉口的东北角,正在建造中的济南德云社的地址就定在这里。[详细]
齐鲁网 2020-03-16
家长请多一些耐心,济南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工作正逐步恢复

家长请多一些耐心,济南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工作正逐步恢复

家长请多一些耐心,济南市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工作正逐步恢复[详细]
齐鲁网 2020-03-16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