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日报
2019-01-18 07:36:01
2018年,济南市教育系统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共开展联合检查14次,明察暗访111次,查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108人,问责学校负责人36人。近日,教育部门将8起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济南第二中学教师刘素芝,2016年1月至3月为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试卷获取报酬,2017年3月至5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
2.历城第二中学教师赵红娟,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
3.章丘区曹范中学教师彭秀娟,2017年10月21日到章丘区双山街道福康路英才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
4.平阴县第一中学教师柴鹏,2016年7月其所在班级部分学生参加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的培训,柴鹏因此收取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给予的报酬。
5.济北中学教师艾中华,2017年暑假期间,在“小背篓酒店”后面院内从事有偿补课。
6.济南市长清中学教师邢加良,2017年1月寒假期间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
7.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郭景涛,2016年暑假前,为华泽教育在其担任班主任的班中进行招生宣传,其班中有学生参加华泽教育的培训班,郭景涛因此收取华泽教育的报酬。
8.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教师方芳,2015年4月底至2016年1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
(生活日报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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