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2017-02-09 08:48:02
因为去年降雨充足,泉水有了足够的“后劲”,目前喷涌势头良好。8日,趵突泉水位为28.59米,与去年此时27.97米的水位相比,涨了半米多。不过,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春旱以及春灌的到来,泉水水位势必受到影响,保泉任务仍然不容忽视。
“过冬水”充足:
1月份趵突泉水位一天涨了10厘米
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17日趵突泉水位28.63米,而在1月16日为28.53米,仅仅一天时间内就涨了10厘米。
“泉水喷涌形势比往年同期要乐观一些。”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去年汛期降雨量多,南山水库以及城区河道储备和补充到地下不少水源,加上冬季降雪,“过冬水”比较充足,有效补给了地下水源,让泉水即使在冬季也没有那么“干渴”。
去年降雨充足,南山的“大水缸”卧虎山水库水源充足,在1月份曾向玉符河强渗漏带进行短期的回灌补源,补水量最初为每天2万吨,最高达到过每天20万吨,这也对泉水补给起到了更直接的作用。
不过,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随着春旱及春季农业灌溉的到来,泉水水位肯定会受到影响,这需要提前做好保泉准备,严控私采地下水行为,一旦有需求,卧虎山水库也会根据市委市政府指令,开闸放水进行回灌补源。
严加“呵护”:
泉水重点补给区生产建设禁止影响泉水
为了更好地保护泉水,今年一系列新规定也将助力泉水保护。从1月1日起,《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正式实施,济南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重点突出了保泉特色。
《条例》中提到,在依法划定的地下水资源主要补给区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南部山区,应当限制生产建设活动。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控制地上、地下建筑密度,其不透水面积不得超过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0%。在依法划定的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的重点渗漏带,禁止从事与水土保持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补给地下水资源的行为。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也对保泉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市名泉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在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中划定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济南市名泉保护将划定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禁建区”内不符合泉水保护要求的建设工程,应当组织逐步外迁、改造、拆除。
同时,为保护泉水风貌,在七十二名泉泉池周围20米以内禁止新建、扩建任何与名泉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泉池周围50米以内禁止新建、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深度超过2米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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