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22 18:40:07
齐鲁网济南7月22日讯(记者 吴峰 马锐 李涛 实习记者 喻思奇)配套公建的修建,为业主居住提供了各项便利条件,提升了楼盘的吸引力,是业主与开发商关注的一个焦点。随着配套公建的修建,其产权归属问题也随之产生。由于此问题关系到开发商与全体业主双方的重大利益,现行有关规定又非常零散、模糊,导致适用法律疑难,开发商与业主往往各执一词,争议由此产生。日前,家住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润和山居小区的业主们就因配套公建房的问题烦恼不已。
配套公建房被出售建成宾馆
20日下午,记者来到润和山居小区,提及小区配套公建房被出售一事,业主们可谓是气愤不已。
润和山居小区业主迟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在这里购买房子,就是看中了小区的环境,但随着配套公建房屋逐渐被销售,属于他们业主的活动场所是越来越少了。
据迟先生介绍,当时开发商称公建部分用于建设阅览室、棋牌室、党建活动室,而如今,这些承诺即将化为泡影,因为这些活动室都被出售了。
在业主们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小区大门左侧的公建房内有工人正在施工,工人告诉记者,这处地方要建成宾馆。
而在小区业主提供的一份规划图上,清晰的标记着配套公建房屋的使用功能,尽管小区的1号公建的二层和三层都标有活动室等字样,但目前却被出售了,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办出了不动产登记证。
开发商:公建房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
针对小区业主质疑的配套公建房屋被出售的情况,开发商又会给出什么样的答复呢?
记者来到开发商办公的29号楼,山东同圆置业润和山居项目部副经理马海玉告诉记者,目前她们对外出售的是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其他的物业用房和居委会用房,目前并没有出售。
马海玉表示,目前提供给小区业主的公共服务的面积符合山东省物业用房设施规定。根据山东省物业用房设施规定,提供给小区业主的公共服务的面积为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这个范围。
按照马经理的说法,在预留出规定比例的配套面积后,他们有权对配套公建房屋进行销售,因为这些配套公建面积并没有计算到业主们的公摊中,因此所有权依然归开发商所有。
济南市建委工作人员:“和建委没关系”
配套公建房屋,开发商究竟是否有权出售呢?记者带着问题来到长清区建委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归济南市建委管理。记者又来到了济南市建委了解情况。
然而令记者没想到的是,济南市建委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让记者前往规划局了解情况,并称这事和建委没什么关系,“你问下规划局,能办房产证就能对外出售,不能办房产证就不能对外出售,你这个事不是建委的责任。”
随后记者又来到济南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记者到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一下。
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建房只要是在开发商名下的,就可以确权,确权之后就可以对外出售。如果是没在开发公司名下而是在全体业主名下,那肯定不能往外卖。
说好的公建房屋,规划中标注为业主活动室,而今却被销售,根据相关合同协议,润和山居开发商有权处决公建房,但业主的权益谁又能来维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的规定细则,更好的明确公建房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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