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9 16:58:01
齐鲁网济南1月9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华夏银行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为此,确定于2019年1月10日起,在济南华夏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
职工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建议职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职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共13家银行。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实习记者 冯宜雯 济南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01253,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66601253,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