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9-10-24 14:10:10
10月24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桥法院”)首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记者注意到,悬赏公告显示,天桥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登岭与被执行人王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按报告财产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天桥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斌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款项,在扣除相关执行费用后按20%奖励;经提供有效线索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奖励线索举报人1万元。一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人共同获得并自行分配。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予以奖励。
天桥法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531-85553728
联系人: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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