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7日讯 1月22日,临沂一位被判“全责”的司机,带着一面写有“为民服务,秉公执法”的锦旗,来到济南交警高速支队莱芜大队,特意感谢民警李传星。
事情还得从前一天下午说起,当天,淄博的魏先生开车中,车辆故障灯突然亮起,魏先生很快从博山收费站驶离高速。下车查看后,魏先生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一根铁棍插在了引擎下侧,正中水箱。魏先生想起来,自己在滨莱高速行驶时,前面一辆临沂牌照的大货车上,曾掉下过一件东西,于是赶紧报了警。
李传星接到警情后,根据魏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排查,最终锁定了一辆车号为鲁Q633**的大货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已经驶离莱芜境内、车辆受损、高速上诸多不便等原因,民警李传星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就近驶离高速,到收费站口等待交警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15时10分左右,交警李传星与同事赶到滨莱高速博山出口,与报警的魏先生汇合,然后一起赶往滨莱高速淄博西收费站口。奇怪的是,原本答应配合的陈先生一直没有出现。李传星再次联系陈先生,陈先生解释说,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是肇事者,车上没掉什么东西,自己赶着拉货去。
李传星没有放弃,通过卡口数据比对和相关调查取证,发现“惹祸”的铁棍正是这辆大货车货厢所用的栓塞。17点刚过,李传星与同事找到了装完货的陈先生。看到铁棍后,陈先生恍然大悟,也承认铁棍是自己车上的,赶忙向魏先生道歉。最终,陈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等一切忙完回到莱芜时,时间已将近22点。没多久,陈先生打来电话,对自己下午的不冷静道歉,并说自己已经驾车返回途经莱芜,想感谢李传星。
执着的陈先生在莱芜住了一宿,连夜制作了锦旗,一大早赶到了莱芜大队,这才有了开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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