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0日讯 从受理案件到公开宣判,仅用时5天。7月19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平阴县首起刑拘直诉案件,被告人付某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1日至7月26日,被告人付某某先后在平阴县多处农贸市场连续实施盗窃,分别窃取排骨、猪肉、鸡蛋、水果、面粉、木炭等若干。同年7月28日,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付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平阴县公安局经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同意,对其拘留后未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平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平阴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用时5天完成案卷审查、开庭以及宣判。
刑拘直诉最大的特点在于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此案的成功办理,也为下一步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全面推行提供了有力借鉴。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