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18-09-15 08:56:09
本报9月14日讯 今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东方大厦举行了首批法律援助受理点授牌仪式,20个法律服务机构、公益组织成为我市首批法律援助受理点。
法律援助受理点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和“一网通办”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全市11个法律援助机构之外,精心筛选20家业务能力强、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事务所、公益服务组织、大专院校等机构确定为首批法律援助受理点。对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完善城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调动发挥社会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受理点进行统一挂牌管理和公开公示,并指定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受理点联络、指导工作,对受理的案件及时审查备案、监督考评和归档管理。同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含受理点)上线试运行我市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我市还对受理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并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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