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4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召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助推强省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介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兼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张强介绍,《实施意见》着重明确三个方面工作任务,既体现了对老同志的信任和关心,同时也强调了加强对老同志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
严格组织生活。明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引导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强调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开展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严明纪律规矩。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分级分类建立离退休干部遵规守纪提示制度;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严格遵守党员不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和党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明确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及时开展离退休干部遵规守纪情况排查,梳理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机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强调离退休干部出国(境),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提前与其谈话,做好教育提醒工作;对在遵规守纪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或老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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