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17-01-26 10:07:01
“本来是为孩子买的婚房,现在孙子都上幼儿园了,还不知道房子什么时候能交。”24日上午,市民田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2009年,她购买了唐冶新区火炬东第小区2号楼的房子,至今未交房。
田女士介绍,买房时她与开发商山东火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置业”)签订了购房合同,规定2011年8月30日交房。但规定日期已过,她又接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通知,并被告知会有相应赔付。2015年,田女士接到置业顾问通知当年10月10日可以交房,“当天早晨我到小区,发现开发商工作人员不在,水电也没有,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更令她气愤的是,去年1月份,她发现小区门口张贴通知,由于购房者未按时收房,开发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去年3月初,田女士再次接到交房通知,“水是地下水,电是工业用电,燃气还需要自己安装,房间内到处是裂纹,谁敢住啊?”田女士说,合同规定的延期交付违约金,目前被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并被告知欠款用于抵物业费。
24日中午,记者根据田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售楼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已离职,无法给予答复。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火炬置业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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