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8-23 09:30:08
近日,天桥大队五中队查获一起司机无证驾驶且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员给予了相应处罚,及时消除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8月15日下午15时25分,天桥大队五中队巡逻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灰色小型轿车正沿济泺路由南向北行驶,疑似套牌。接到指令后,中队立即部署警力,在路段上设卡进行拦截。3分钟后,该车被拦截驶入指定区域。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该车驾驶员神情恍惚,说话支支吾吾,且极不情愿下车。民警在通过公安网络系统仔细核查后发现,该车悬挂的车牌照是其他车辆上的,而该车的真车牌也在车辆后备箱里被民警找到。
经查,该车驾驶员苏某系北外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销售人员,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相关工作,当天在去购买车辆轮胎时,为了躲避监控抓拍才悬挂了其他车辆的牌照。
同时,民警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苏某先是慌称并未携带,再次询问过程中,苏某交代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苏某无证驾驶且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开据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将其移交给看守所。
苏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面临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并可以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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