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31 17:52:08
齐鲁网8月31日讯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庞某盟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公开宣判的社会影响最大、性质最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庞某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敲诈勒索罪,犯诈骗罪,犯强迫交易罪,犯非法拘禁罪,犯故意伤害罪,犯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5年,这也是我国刑法中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年限。2018年2月8日,原莱芜市莱城区一名受害者在被索债过程中坠楼身亡。随着该案立案侦查,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一个以庞某盟为首的 “套路贷”犯罪集团浮出水面。2016年以来,被告人庞某盟以体校同学、狱友等关系发展成员20余人,设立了四家公司,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放贷和非法索债违法犯罪活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员额检察官张国强告诉记者案件中的一个细节:“最大的一笔借款是有一笔10万元的借款,当时借款人找了10个担保人,每个人都打了10万的借条,一旦逾期,犯罪嫌疑人同时向10名担保人和一名借款人索要债务”。
逾期后借款利息就会成几十倍的增长,很多借款受害人妻离子散,甚至常年在外躲债不敢回家。通过暴力威胁、冬天洗凉水澡,关狗笼,洒纸钱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债务。据统计,受害人多达200多人。
“经过我们审查,一共是有219起犯罪事实,他波及到我们原来莱芜市的各个乡镇。这个案子在我们检察院来说,是建院以来办理的最大的一起案件。”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朱彤晖说。
在历时11天的庭审中,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对本案中每一起案件进行充分审查,依法指控犯罪并充分示证,最终认定该案件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01253,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66601253,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