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0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卫健委获悉,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市民用上放心集中消毒餐饮具,2020年9月21日,济南市第二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辖区内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卫生监督抽检,采样单位覆盖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共抽检餐具50份、筷子50份,生产用水1份(复检硝酸盐氮指标),并委托山东华标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现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本次检测的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出厂的餐饮具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要求;复检的1份生产用水硝酸盐氮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集中消毒餐饮具(筷子)卫生抽检结果:
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用水复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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