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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实名、全员考勤、全员核量,济南多举措力保农民工“薪安”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2-30 13:38: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0日讯 12月3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联合召开深入推进全市建筑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暨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全力以赴做好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力争实现欠薪纠纷“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公司”和欠薪案件“两清零”的目标任务,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工资是农民工的保命钱、活命钱、养命钱,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密集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定了欠薪案件“两清零”的目标任务(2020年发生的政府、国企投资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项目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2020年,济南建筑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求,坚决兜住民生底线,不断畅通维权渠道、健全清欠机制,切实加强用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推广“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工资等制度,建立形成了系统治欠、协同治欠、依法治欠的工作格局。

“两节”将至,建筑领域将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 “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公司”、住建部门兜底调处欠薪纠纷,确保管理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要严格属地管理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是第一责任人。要树立问题化解兜底意识。区县住建部门梳理辖区内投诉案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销号清零。对一些重大矛盾纠纷要实行重点监控,主要负责人跟进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案件不销号不松手。要充实人员力量。抽调责任心强、业务娴熟、政策水平高、敢于较真碰硬的人员到清欠一线,落实好值班值守、领导带班等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拖欠矛盾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要加强与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受理欠薪投诉,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访案件的项目,主动靠上,勇于担当,宁可向前一步职责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隙,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要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首要责任。要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要加快已完工工程竣工结算、变更核实和确认工作,针对春节前农民工工资集中结付的需求,要合理调整工程款支付方式,可将按节点付款调整为按进度付款。对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要制定资金筹措方案,提前通过周转垫付、合同预付、债权债务对冲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让人工费首先得到落实。要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将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由建设单位按月打款。建设单位落实工资专户制度不到位的,要承担农民工工资清欠责任。项目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必要时,建设单位要直接介入,从未支工程款中提取资金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以工程款已付清为由逃避责任。

要落实“总包负总责”。总承包单位是落实“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公司”的责任主体,要彻底转变思想认识,劳务可以发包,但是工资支付绝不能发包,必须将工资支付管理“一杆子捅到底”,算清工地上每一名工人的工资,打到每一名工人的工资卡上,并且保存好相关凭证,把工作做实做细。要每天排查掌握欠薪情况,出现投诉问题的,要立即反应,主动对接处理,坚决防止“坐等靠”,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要建立企业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预警和防控,春节前要准备一定的保底支付措施,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拿出一部分预留资金用于化解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要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除临时用工外,必须保证全员实名、全员考勤、全员核量,做好工资发放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住建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露头就打”,对未做好有效管控,形成越级上访、网上舆情的案件,先行信用评价扣分,坚决遏制欠薪投诉纠纷多发势头。要敢于下手、碰真动硬,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坚持“一案多查”,严厉查处欠薪案件背后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企业欠薪违法成本。要坚持“前事不结、后事不办”,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企业,只要在规定时限内没有销案,后续相关手续实施全面限制,包括停工整改、停止预售,直至案件销案。对欠薪事实清楚,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刑事立案处理。要严格落实“一处拖欠、处处受限”惩戒措施,只要被市级住建部门纳入“黑名单”,建设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新项目,施工企业一律不得承揽新业务。

闪电新闻记者 于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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