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村委会拖欠工资案。
崔老太的丈夫王某某生前自2001年至2011年,一直在济南市历城区某村里担任村委会书记,因为村集体没什么收入,王某某一直默默地无偿为村民服务,按规定每月可以开支500元的工资,一分也没有领取过,就这样一干就是快10年。
丈夫去世后,村里答应支付工资,但苦于没有集体收入,村委会就给崔老太打了一张欠条,载明“尚欠王某某工资5.65万元”,并盖了公章。十年来,崔老太及子女每年都催要,但现任村委一直推脱,总是说“王某某是为村里做过贡献的人,为村民服务多年,村里有钱了,一定把拖欠的工资清偿。”
眼见村里的土地被济青高速路占地政府给了数额不小的补偿款,村委会也有集体收入了,但崔老太去要,村委会仍然不给兑现欠款。2019年初,崔老太及子女3人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院。
第一次庭审中,被告辩称欠条是伪造的,拒不认帐。72岁的崔老太被气得老泪纵横。庭后,被告还在村里散布舆论,说他们请的历城东北片区最好的律师,这次崔老太输定了。
遥墙法庭庭长曹亚萍法官在第一次开庭后,认真阅读研究崔老太提供的诉状、证据、庭审记录等材料,针对村委会辩称的内容,进一步细致全面地展开了案件调查。
曹法官首先来到街道办事处核对了王某某任职村书记的时间,确定跟欠条时间一致。询问了解镇办,核实村书记月工资数额,确定每月500元是全镇最低的标准。又与街道司法所调查清楚应发工资总额情况。然后,曹亚萍又听取了两个证人的证言, 证明原告家人每年都会到村委会追要欠款,案件未超诉讼时效。同时,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找出有关类似的案例及法律条文和依据。
第二次庭审中,曹亚萍叙述了法庭对案件调查的事实及证据,依法判决被告村委会偿还所欠3位原告亲属工资款5.65万元及利息。被告村委会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72岁的崔老太已经领到了法院给她们要回的钱款。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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